承接全國:建筑結構安全性鑒定,鋼結構鑒定,廣告牌檢測鑒定,災害檢測鑒定,工業(yè)廠房檢測鑒定,舊樓危樓鑒定,承載力檢測鑒定,地基基礎工程檢測,主體結構工程現(xiàn)場檢測,見證取樣檢測,建筑工程質量技術檢測,學??拐痂b定,玻璃幕墻安全鑒定,加裝電梯鋼結構鑒定。老房安全性檢測鑒定。
安全性鑒定:
(1)在房屋增加樓面荷載、進行加層擴建或進行改造裝修前,對結構進行必要的抽樣檢測、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、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,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。
(2)受火災、臺風、地震、白蟻侵蝕、化學腐蝕、意外撞擊、地基變形等原因導致房屋結構損傷后,對結構受損范圍和受損程度進行檢測評估、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、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,為進一步的決策或加固設計提供建議。
(3)在施工場地周邊的建筑物,為了判別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、判斷受損程度、分析受損原因,在施工前后需要對建筑物進行安全性鑒定。
(4)臨時性房屋需要延長使用期的時候,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,為后續(xù)使用年限提供建議。
(5)作為營業(yè)性娛樂場所、旅館業(yè)等公共場所的建筑,需要在許可審批前進行房屋的安全性鑒定
(6)對其它懷疑其工程質量、結構安全性的各類建筑,對建筑物進行檢測、對結構的承載力進行核算、對建筑物的安全性進行鑒定。
可靠性鑒定:
(同時包括安全性鑒定和使用性鑒定)
(1)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檢查。
(2)對重要建筑物需要進行定期檢查時,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。
(3)建筑物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前,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。
(4)建筑物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繼續(xù)使用時,對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進行鑒定。
建筑抗震鑒定 :
(1)對于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或規(guī)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已經(jīng)提高的建筑,特別是提高了抗震設防類別的中小學校舍和醫(yī)院建筑,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、驗算抗震能力,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,并提出處理意見。
(2)對于經(jīng)過改造但改造設計未考慮現(xiàn)行的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、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筑,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、驗算抗震能力,對建筑的整體抗震性能進行鑒定。
危險房屋鑒定:
對于需要進行房屋危險性鑒定和等級劃分的建筑,受業(yè)主委托可進行危險房屋鑒定。
司法委托鑒定 :
對于進入訴訟程序的各類房屋安全鑒定,需由人民法院委托,或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后由業(yè)主委托,可以進行各類房屋安全鑒定。